来回提前促销产品
限制条件
1. 适用旅客:本运价仅适用于境内散客,外宾不适用;
2. 适用票证:南航本票、南航电子客票、BSP电子客票;
3. 适用单位:南航广州营业部及各所辖代理,南航易网通、省邮政及下属单位;
4. 出票时限:提前5天出票(含出票当天,不含起飞当天);
5. 停留时限:见上表
6. 客票签注:不得签转、不得更改、不得退票、不得升舱;
7. 以上运价均有3%代理费;
8. 儿童所有费用跟成人同价(注明CHD),燃油附加费按成人标准收取,机场建设费免收,婴儿不适用该运价;
9. 其它规定按《南航国内旅客运输票价和使用条件总则》(修改版)执行;
10. 本运价解释权归南航广州营业部。
C080546
南航广州营业部
2008年5月20日